​治安科工作职责

来源: 时间:2016-11-30

 

一、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工作,构建校园治安防控体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共同做好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组建安全信息员队伍,做好安全信息员和学生纪检保卫干部的指导、培训工作,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五、负责校卫队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校卫队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校卫队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爱岗敬业、服务师生的理念。

六、维护校园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车辆出入校园管理和校内交通设施建设等,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校园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七、负责学校大型活动及重要贵宾来访的警卫和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增强管理和服务意识。

八、处理校内发生的一般治安案件和纠纷,做好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开展其他专项工作。

九、做好外来人员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加强重点人口管理,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一般违法和轻微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十、接受上级公安机关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