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12-22

全校各部门、全体师生:


  在全校师生的支持配合下,广州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已实施近一个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师生已主动处置了电动自行车,近一个月校园没发生交通事故。寒假已临近,希望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加快电动自行车处置工作,务必在2024年 1月31日前完成电动自行车的处置。各部门服务保障类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申请表务必在2023年12月31日前交给保卫处张柱仔老师汇总,逾期不受理,以便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再次感谢各部门和全体师生的大力支持配合!


附件:《广东金融学院服务保障类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申请表》


广东金融学院

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