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03-04

清远校区、肇庆校区,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强化校园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总体目标

在全校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全面进行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和学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开展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

三、主要工作分工

(一)保卫处

1、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完成风险隐患整改;

2、组织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以及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维修、更新工作,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密切联系属地消防和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师生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4、确保校园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车道和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不被封堵、占用、堵塞。

(二)基建后勤管理处

1、定期开展供电设施和用电线路安全性检查;

2、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北校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每日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不被私自使用、移位、遮挡;

3、及时配合学生工作处处置学生宿舍违规用电、违规用火、堵塞安全通道等行为;

4、负责外包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排查,指导和督促外包食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培训;

5、督促工程建设单位按施工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完善建设工程档案。

(三)后勤服务中心

1、负责自营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

2、加强南校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每日开展学生宿舍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确保消防设施设备不被私自使用、移位、遮挡;

3、及时配合学生工作处处置学生宿舍违规用电、违规用火、堵塞安全通道等行为。

(四)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工作部、二级学院

1、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2、定期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及时处置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充电、违规用火、乱丢烟头、堵塞安全通道以及人走不断电等行为。

(五)资产管理处

加强员工宿舍及校园商铺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处置消防违规行为,确保商铺自配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六)实验教学中心

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着重强化实验室用电安全管理,保障设备正常运转,确保每日设备使用后处于断电状态。

(七)肇庆校区、清远校区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属地工作要求,做好校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认真排查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问题。

(八)全校各单位

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业务管理中,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并做好消防工作台账,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本单位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开展班前、班后岗位自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对学校消防机构通报的以及本单位防火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预防火灾发生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深入推进2025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强化部门配合

各单位要加强工作协同,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加强常态化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用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要结合实际健全定期会商、分析评估、联合处置等制度,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专题培训,不断探索建立本单位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三)强化督导检查和追责问责

学校将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工作不到位、排查整治走过场,对重大隐患不上报不整改,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一律按照《广东金融学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追究责任。

广东金融学院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