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5-12-24

 

全校各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自2025年9月12日、11月26日两次发出加强对校内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以来,个别教职员工仍存在在校内违规使用电动车,甚至在夜间违规充电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保卫处已查收处理约30辆违规使用、违规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含改装电动助力自行车),涉及到以下人员(校卫队员、宿管、食堂员工、保洁、图书馆管理人员、外包商铺员工、教务管理人员以及部分员工家属)。这些人员已签订保证书、检讨书等,承诺不再违反学校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自即日起若继续在校内违规充电、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广州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方案》(粤金院【2023】73号)第六条和《广东金融学院合同制、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粤金院【2025】46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通报和处理。同时,欢迎全校师生对违规使用电动车和违规充电的行为进行举报,学校将根据《广东金融学院安全生产隐患内部报告及事故处置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靠大家,学校安全为大家,请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自觉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全稳定环境,共同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谢谢您的支持配合!

保卫处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