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来源: 时间:2020-04-16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 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做好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全校各部门、单位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以下简称“防汛防台”)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的校园损失,维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和生活正常秩序,依据学校有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必须将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迅速地应对暴雨、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尽可能降低或消除其对校园造成的负面影响,减少财产损失。

(二)坚持“统一领导、 一岗双责”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学校统一领导,切实落实防汛安全逐级责任制,确保防汛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

(三)坚持“平战结合、预防为先”的原则。防汛防台工作坚持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认真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队伍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重点做好应急队伍演练和学生安全防范与避险逃生宣传教育。

二、组织架构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主要负责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党委宣传部、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基建管理处、资产后勤管理处、肇庆校区、各二级学院、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校防汛防台工作,督促各二级单位落实防汛防台各项措施,涉及本校范围的重大汛情、灾情或涉及损坏防汛设施事件发生时,直接指导或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校应急机制响应期间指挥部设在校长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1.党委办公室

(1)协调学校领导对防汛防台工作的指导、指挥和管理;

(2)负责重大信息的报送。

2.校长办公室

(1)协调学校领导对防汛防台工作的指导、指挥和管理;

(2)根据上级气象预警提示,负责启动校内应急响应机制等级,并协调启动期间全校的防汛防台工作;

(3)负责担当学校应急响应机制启动之后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工作的有关职责,做好应急时期协调调度、抢险指挥与信息

报送工作;

(4)协调落实学校汛期其他相关工作安排。

3.保卫处

(1)负责与省教育厅安保处的对接工作,以及紧急情况发生时与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本部门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方案,建立必要台账,落实并完成上级及学校的防汛防台工作

要求及任务;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台资金安排,做好防汛防台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4)负责统筹组建学校水电、通讯、医疗、维修、救援等防汛防台抢险应急队伍,督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日常业

务培训及应急演练;

(5)负责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确保抢险救灾车辆优先、快速通过;

(6)负责维护灾害性气候期间的校园公共安全,协助进行人员撤离和转移工作的完成;

(7)保护防汛工程设施、物质设备不受破坏,打击偷盗、破坏防汛物资、设施的行为。

4.党委宣传部

(1)根据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设定的应急响应级别等级,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2)做好有关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动员、报道工作。

5.资产后勤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开展汛期前及平时的校园建筑物安全检查,对校园围墙、绿化树木等隐患进行排查;

(3)负责校园汛期水电保障、伤员救治、物资转移、食堂供应以及绿化树木应急抢险等工作;

(4)负责汛期后的校园设施维修工作;

(5)协助组建抢险应急队伍。

6.后勤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日常设施维护、汛期应急抢险等工作,确保汛期校内排水畅通,食堂供应充足;

(3)协助组建抢险应急队伍,强化宿舍管理员防汛防台安全教育与培训;

(4)协助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应急演练、汛期前的安全检查及高空构筑物的检查。

7.基建管理处

(1)负责校内防汛防台工程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安排和建设实施;

(2)协助开展汛期前及平时的校园建筑物安全检查,对山体滑坡、危房等隐患进行排查;

(3)负责校园在建项目的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汛期的安全。

8.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1)负责汛期内的校园网络通讯保障;

(2)协助组建抢险应急队伍。

9.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各二级学院

(1)负责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训演练;

(2)负责在校学生应急避难、转移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工作;

(3)负责受灾期间及灾后必要的学生心理疏导工作,以及灾后重建中的学生管理工作;

(4)负责及时向学生发布应急响应启动期间的警报告知和安全提示。

10.肇庆校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落实肇庆校区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分工,设立肇庆校区防汛防台指挥部,统筹开展肇庆校区防汛防台工作,包括设施维

护、应急响应和灾后维修等。

11.学校其他二级单位

服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安排,做好本单位的防汛防台工作。

12.驻校各单位

驻校各单位(含在校施工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防台工作法规、政策和上级部门的调度命令,以及学校防汛防台的各项工作要求及决定,各责任部门需及时督促提醒相关驻校单位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防汛防台工作不留死角。

三、汛前准备

(一)宣传教育:加强防汛防台宣传教育,将防灾、避险、自救、逃生等知识纳入学生安全教育和员工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师生员工应急避险演练,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落实任务:编制包括职能部门、值班电话、传真和主要责任人、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信息在内的防汛防台通讯录,完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组建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三)物资准备:学校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防汛物资要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使用便捷。

(四)安全检查:全面开展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及早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疏浚,提前做好危险建筑、悬挂物及绿化树木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仓库、重点实验室要做好防漏水、防雷电准备工作。

四、响应分级

按照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学校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一般情况下,对应上级应急部门防汛防台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分别启动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学校防汛防台工作领导小组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响应级别。

(一)Ⅳ级响应

1.启动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妥善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确保通讯畅通;

2.转发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3.补充抢险救灾物资,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4.校园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校园巡查,对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加固等,把门窗、围板、棚架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

紧,妥善安置易受影响的室外物品;

5.完成校园建筑物及道路的排水通道的疏通;

6.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防范措施。

(二)Ⅲ级响应

1.启动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执行总值班汇报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确保通讯畅通;

2.转发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应注意安全

避险;

3.检查、补充抢险救灾物资,做好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

4.有关部门加强临时建筑、在建工地、边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旧房屋等安全巡查,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避险准备;

5.暂停建筑物外部高空作业;

6.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防范措施。

(三)Ⅱ级响应

1.启动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组织24小时值班,分管领导上岗带班,抓紧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转发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提醒师生员工尽可能不要外出,防止高空坠物伤人,

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停止室内大型集会;

3.完成抢险救灾物资分配工作,完成食品、饮用水等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好校园断水断电准备;

4.加强安全巡查力度,尤其是学生宿舍等校园重点部位,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5.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是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

固或拆除;

6.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防范措施。

(四)Ⅰ级响应

1.启动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校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2.转发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指导师生员工做好防汛防台准备工作,停止一切户外活动,根据上级部门决定,可采取停课、停工等保护措施,学生管理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在校学生,要求学生待在室内,确保安全;

3.如必要,提前组织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到安全场所,做好安置工作及初步的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4.依据工作需要,学校防汛防台指挥部可紧急调用校内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5.强化应急抢险救援队伍人员配备,各应急抢险救援队由负责领导带队,实行二十四小时集中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

灾;

6.保持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联系畅通,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申请专业救援;

7.完成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防范措施。

五、灾后处置

(一)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医疗、救助、善后工作。

(二)停止应急响应期间采取的临时性措施,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三)调查、统计全校受灾情况,报送工作进展及损失情况。

(四)做好环境整治,对影响防汛防台安全和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受损设施设备进行及时修复。

(五)补充防汛防台物资,加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

(六)对学校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学校防汛防台相关工作。

六、附则

(一)学校在年度预算中划拨专项经费,保证学校防汛防台工作顺利进行。

(二)本预案由保卫处编制和解释。

(三)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